#体检##乳腺癌#漏诊
病情摘要
某女性,38岁,于年11月21日参加了其工作单位组织的体检。其中乳腺超声检查结果显示为乳腺增生症,未显示其他异常。年2月份,自查右乳出现肿块且伴有疼痛,于年5月29医院进行乳腺超声检查,检查结果提示右乳存在可疑的恶性病灶,且右腋下淋巴结肿大,后穿刺确诊为乳腺癌。医院体检所做的乳腺超声检查存在漏诊,导致其丧失了乳腺癌“早发现、早治疗”的时机,医院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分析
依据原卫生部制定的《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体检是指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对受检者进行身体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疾病线索和健康隐患的诊疗行为。乳腺癌是女性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女性体检中乳腺检查的目的也应当包括乳腺癌筛查。依据诊疗规范的规定,乳腺癌筛查是通过有效、简便、经济的乳腺检查措施,对无症状妇女开展筛查,以期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及早期治疗。因此,医院体检是否存在过错也应当依据乳腺癌诊疗规范的规定进行判断,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检查范围是否全面。根据诊疗规范的要求,乳腺超声扫描范围自腋窝顶部至双乳下界,应包括全乳及腋窝。检查时患侧手臂尽量上抬外展,充分暴露乳房及腋下,探头直接放在乳房表面,对乳头、乳晕及乳房外上、外下、内上、内下4个象限进行全面扫查,次序可由操作者自行确定,扫查方式包括放射状、反放射状、旋转式和平行移动等,可根据检查者的习惯选择。检查范围全面,不要漏检,同时应检查腋下淋巴结情况。
2、图像存储是否规范。如病灶图像存储至少应记录2个以上有特征的不同方向切面,应尽量完整存储记录病灶各种超声特点的声像图,如钙化、血流、能量图、多普勒频谱、弹性成像、三维重建及造影增强对比成像等,必要时可存储动态图像;对于超声检查没有异常的乳腺,可以仅存储各象限的放射状切面的声像图以表明对受检者做过全面的超声检查。
3、报告书写是否规范。根据诊疗规范的要求,各项检查结果及所测参数均应在超声报告中加以详细描述,最后综合各种检查结果得出超声的诊断结论,包括乳腺正常或异常的判断,如有异常的局灶性病变应明确病灶的物理性质、对应的诊断分类及相应的处理建议。
4、医方有无尽到明确告知义务。如果医方仅采取格式形式的提示,而没有根据检查情况与受检者进行差异性、实质性的沟通,医方可能就存在没有尽到明确告知义务的过错。
结语
超声检查因其简便易行、灵活直观、无创无辐射等特点,适用于所有疑诊乳腺病变的人群。常规超声检查可以早期、敏感的检出乳腺内可疑病变,通过对病变形态、内部结构及周围组织改变等特征的观察,结合彩色多普勒血流成像观察病变内血流情况,确定病变性质。超声造影可以显示病灶内微血管分布、走形、血流动力学差异以及病灶与周围正常组织的关系,对于良恶性病灶的鉴别具有一定的意义。弹性成像可以评价组织硬度,对于部分乳腺病变的良恶性判断有一定的辅助价值。病理学诊断是乳腺癌确诊的依据。
因此,乳腺超声检查仅是提供可能存在乳腺病变的线索,其作用是给医务工作者提供参考,同时也是给受检者一定的风险提示,是否确诊乳腺癌仍有待进一步的病理学诊断。乳腺超声检查过错造成的损害后果应该是让受检者丧失了早期发现、早期诊断的机会,如最终确诊乳腺癌,则进一步造成受检者丧失早期治疗的机会,降低了乳腺癌的治愈率,同时也增加了受检者治疗疾病的医疗成本。同时,应考虑到乳腺癌病情发展受多种因素影响、超声检查本身的局限性及体检机构的条件、水平等减轻医方责任的因素。